发展党员工作要本着“坚持标准,保证质量,改善结构,慎重发展”的方针,严肃认真对待,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,成熟一个,发展一个,严格发展手续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每一步骤,都是把好入口关、保证党员质量的重要方面。根据党章规定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现对发展党员工作做如下规定:
一、慎重地确定重点培养对象和发展对象
1、每一个要求入党的同志,都必须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。
申请书内容应包括:
(1)个人履历,政治历史情况,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。
(2)对党的认识、入党动机及对待入党的态度。
(3)个人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本人的主要优缺点及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(4)入党申请人应明确提出入党申请。
入党申请书应交到党小组或所在班级团支部,由团支部向党小组推荐,党小组向党支部推荐,经党支部审查同意后,发展为“入党积极分子”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》,接受党组织的培养、考察和教育。
2、党支部要选派党性强、模范作用好,作风正派及工作上与申请人联系较多的1—2名正式党员担任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。
设党小组的支部,可由党小组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。
党小组在培养、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中的主要责任是:
(1)向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。
(2)落实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计划和措施。
(3)协助支部考查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和实际表现。
(4)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表现情况,并向支部汇报。
(5)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,向党支部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。
3、党支部应定期分析积极分子的情况,将热爱党、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思想觉悟较高,有强烈入党要求,工作、学习表现好的,经党小组推荐,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。对比较接近入党条件的重点积极分子,列入发展计划。每年的发展计划要按照党委组织部统一计划执行,然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。
二、认真做好对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、考察工作
经支部研究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(或发展对象)者,应由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(一般应由培养联系人担任)进一步作好培养、教育和考察。每一个发展对象都必须经过不少于一年时间的教育和考察。
1、对重点培养对象要加强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的教育,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,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教育,共产主义世界观和革命人生观的教育,党的传统和作风的教育,以及怎样争取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。通过教育,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,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,端正入党动机。
非党积极分子在入党前,必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,经业余党校系统学习《党章》等党的基本理论学习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全面考察积极分子的入党动机、政治觉悟、思想品质,现实表现等。可以分配积极分子一定任务,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考察。
3、认真审慎地做好政治审查工作。
政审应包括:
(1)对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、现实表现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,(“直系亲属”是指本人的父母或抚养人,配偶及子女;“主要社会关系”是指与本人在政治上、经济上有直接关系的社会关系。)
(2)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态度。
(3)在各个重要历史时期的表现,尤其在“文革”、1989年政治风波中、“法轮功”事件等关键时刻的表现。
三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
1、发展前的准备工作
(1)发展对象经过培养考察确已符合入党条件时,由支委会提出准备发展其入党的意见。
(2)听取党内意见,召开党支部大会,研究审查申请人是否已具备入党条件,并就是否同意发展的问题征求党内同志的意见。
(3)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。
(4)确定入党介绍人。申请人要有正式党员二人负责介绍入党,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党者约请了解情况的党员担任,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党员担任(一般由培养人担任)。
(5)党支部写出综合考察报告,并向党委组织部预报发展对象。
(6)经组织部预审同意后,本人填写“入党志愿书。”
申请人在填写“入党志愿书”之前,支部书记与其进行一次正式谈话,进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,交待填写“入党志愿书”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。
2、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申请人入党问题并做出决议。(如果一次支部会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,应逐个讨论,分别做出决议。)
(1)被发展人向支部大会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,为什么要入党,表明自己入党的志愿和决心。
(2)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的有关情况。
(3)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汇报对被发展人的政治审查情况。
(4)支部党员进行审核讨论,充分发表个人意见。
(5)全体正式党员,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,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。赞成人数必须超过支部实有正式党员半数,方算通过其入党。
(6)宣读支部决议。
(7)支部大会决议写进“入党志愿书”,及时报党委审批。上报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、入党申请书、外调材料、介绍材料、支委会审查材料、支部大会讨论记录。
3、党委审批
(1)党委审批前,组织部门要同发展对象谈话,着重了解申请人对党的认识,入党动机,觉悟程度,对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的熟悉情况,进一步考察他们是否具备入党条件,还要对发展对象进行必要的党性教育,讲清组织对他们的要求和希望。谈话要逐一个别进行。
(2)审批接收新党员时,要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审批。(在审批前,要检查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,材料是否齐全)。党委审批,一定要坚持原则,严格把关,及时审批。
在一次会议上同时审批几个人入党,则要逐个地认真审查讨论和表决,不能采取念几个人名单,一次表决通过的办法。
(3)党委审批后,由组织部发入党通知。党支部接到通知后,即通知本人,说明预备期从何时算起,并进行党的组织观念、纪律教育,帮助他们明确在预备期应如何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并及时编入党支部。
(4)申请人被批准入党后,应面向党旗宣誓。
四、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、考察和转正工作。
1、党组织要求预备党员按时参加规定的学习、组织生活会,按时交纳党费及在各自岗位发挥作用;加强对预备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的教育;进一步考察了解预备党员的思想品质和觉悟程度,及时帮助他们克服存在的缺点。
2、党支部要定期分析研究预备党员的情况。在预备党员一年的预备期间找其进行2—3次的谈话,要责成介绍人或指定一名正式党员对其进一步帮助。
3、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,要定期总结思想、学习和工作情况,并向组织汇报。预备期满半年,预备党员要写出书面总结并向支部大会汇报,由支部党员对其半年的表现进行评议。
4、及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
(1)预备党员预备期满,应用书面形式向党支部提出转正申请。
转正申请书主要汇报预备期间自己在政治思想、学习、工作等方面有了哪些进步和提高,同时,应说明对自己入党时的缺点,经过一年预备期有什么改进,按党员标准和党员义务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,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。
转正申请书应明确表明请求转正的意愿(明确提出申请转为正式党员)。
(2)预备党员预备期满,党支部应及时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,无特殊情况,不能拖延。
(3)召开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,程序如下:
A.预备党员宣读申请转正报告。
B.支委会汇报对预备党员进一步考察情况及对其转正的意见。
C.全体党员进行讨论。
D.大会表决并做出决议。
(4)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“入党志愿书”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。上报材料包括:入党志愿书,本人的转正申请书。本人的半年思想汇报,支部大会讨论记录。
(5)党支部及时审批,并报党委组织部审核,党委审批。由组织部发转正通知。
(6)党支部找转正人谈话,将上级审批结果通知本人并明确党龄从何时算起,提出今后的努力方向,上级审批结果要向支部党员宣布。
5、入党材料归入档案。
(1)入党申请书;
(2)思想汇报;
(3)自传材料;
(4)积极分子考察写实;
(5)党校培训材料;
(6)政审材料;
(7)政审综合报告;
(8)党外群众评议记录;
(9)入党志愿书;
(10)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。
中共佳木斯学院党委组织部
2005年3月